细软导读:
商标局公章都敢伪造?骗子的招数简直层出不穷!
善良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力,所以一定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选择专业强、口碑好的商标代理机构为您服务!
据澎湃新闻报道,12月19日,记者从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该案系上海首例商标代理机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
为谋取不当利益,上海某商标事务所负责人吴某某伪造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公章国家机关公文,下发给客户,以此违法招揽业务。
据浦东检察院介绍,2018年4月,某器材公司副总经理杨女士收到某商标事务所发来的《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并告诉杨女士其公司的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如需要答辩,事务所可代理办理,并收取代办费4200元。杨女士遂派在北京的同事至商标局查询,但查无此事,才发现该商标事务所发来的《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公文系伪造。收到此类答辩通知书的并非杨女士一家。
涉案商标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经营范围为商标代理,主要做商标注册申请、无效、续展、变更、转让等业务代理项目,吴某某系该所管理人。
经查,自2014年8月始,该事务所利用修图软件,在原模板的基础上,通过修改名称、编号等信息,伪造、变造《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商标续展通知书》等公文,主要目标对象为该所老客户,利用对方的信任,骗取被害单位财物。
据吴某某供述称,伪造文书是为增加业务量。有些项目,谈妥价格后会去给客户办理,但有些业务并没有实质操作需求,如《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是纯属虚拟的,实际上没有这项业务,收了钱后,他们不会去做。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于该商标事务所现场,查获加盖伪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章的国家机关公文《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商标注册类别补正通知书》等160余份。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消息显示,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对被告人吴某某提起公诉。经查,2014年8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吴某某为招揽商标代理业务及骗取所谓“代理费”,大量伪造、变造相关国家机关公文,骗取被害单位钱款。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现场查扣伪造或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160余份。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新闻来源:澎湃新闻)
这些坑,要闪避!
根据相关投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曾梳理并向社会通报八大类代理机构涉嫌违法行为,并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通告指出的八类商标代理机构涉嫌违法行为包括:
1.虚假宣传与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关系,宣称其经商标局批准、与商标局长期合作、有内部渠道、与工商总局通用律师;
2.宣称其被商标局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伪造商标局授牌、颁牌等伪造虚假荣誉;
3.承诺申请人通过其代理商标申请通过率百分之百,或提供包过合同;
4.宣称其代理申请商标可以快速受理、审查、取得注册证;
5.伪造商标申请审查流程信息等文件、信息,误导商标申请人;
6.采用夸大其代理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欺骗申请人变更代理进行复审或诉讼等方式招揽业务;
7.收取商标申请费用之外的“注册费”“商标申请保险费” “商标预保护费”等费用欺骗申请人;
8.团伙欺骗申请人受让有关商标,另安排他人对上述商标提出撤销、异议、无效宣告等恶意申请,诱骗申请人支付高额费用后撤回相关申请等。
细软妹想说,就像商标的价值无法单凭注册官费衡量一样,判断一家商标代理机构的优劣也不能仅凭报价,还应关注其资质、规模、成功案例以及商标代理人的专业素质。请大家慎重选择商标代理机构,对自己的品牌负责!